在和学生复习六年级下册的《狼》这篇文言文的时候,再一次领略到了狼的本性:除了贪婪、凶残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狡诈”。不过,蒲松龄在这篇文章中强调的其实是人的力量和智慧,并用带有嘲讽的口吻下了这样的结论: “狼亦黠亦,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也就是说,狼再狡猾,也是斗不过人的。甚至,它们连小孩子也斗不过。 2008年眉山中考语文的文言文部分是两篇短文的比较阅读,都出自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甲文是上面所提到的《狼》,乙文也是关于狼的,主角却不是狼,而是两个孩子(牧童),读后让人很不舒服。 全文如下: 两牧竖入山至狼穴,穴有小狼二,谋分捉之,各登一树,相去数十步。 少顷,大狼至,入穴失子,意甚仓皇。竖于树上扭小狼蹄耳故令嗥。大狼闻声仰视,怒奔树下,号且爬抓。其一竖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狼闻声四顾,始望见之,乃舍此趋彼,跑号如前状。前树又鸣,又转奔之。号无停声,足无停趾,数十往复,奔渐迟,声渐弱,既而奄奄僵卧,久之不动。竖下视之,气已绝矣。 两个牧童“深入狼穴”,捉到狼崽后各自爬到一棵树上,两树距离有几十步远。他们轮番折磨狼崽,使之发出叫声,结果导致母狼不断地在两棵树间奔跑,既爬不上树去,又救不了自己的孩子,结果在又气又急又痛又累的情况下,气绝身亡。 看完这个故事,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会为这两个牧童的“聪明”和“胜利”而发出赞叹声的。我们反而从文中强烈感受到并震撼于母爱的伟大,蒲松龄不动声色地用他的生花妙笔把母狼那种无奈而痛楚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掠夺、被迫害却无能为力! 虽未寓褒贬,但倾向性是非常明显的。 在这篇名为《牧竖》的短文里面,这两个牧童是典型的反面形象,他们的恶作剧因为践踏了最起码的亲情和母性而让人油然而生一种厌恶之感,是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的。 在童话中,狼是恶势力的代表,但在现实中,它们只所以看起来凶残,完全是出于一种生存的本能,里面并不含有道德的因素。而两个牧童的行为却已经是在残忍地拿生命当儿戏了。这可不是一件可以一笑了之的小事情。在惊讶之余,不得不痛心地感叹: 童亦黠矣! 而从中我们当然更应该反思我们的儿童教育问题。 通常情况下,对于孩子所做的事情,大人们是比较宽容的。闯了祸,不待他们自己解释,我们已经在替他们寻找“情有可原”的理由了。 不过,如果总是简单地认为年龄尚小的孩子们 “童言无忌”、“天真无邪”、“情窦未可”……,可能会是大人们所犯的最大的错误。 共性并不代表个性,例外的情况经常会让人大跌眼镜。借用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一句话,“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儿童”。在发达的电视、报刊和网络的“信息轰炸”下,有些孩子虽然看上去是个“不小点儿”,但脑袋中装的东西却未必比某些成人少,做出的事情也会大大超出我们的想像。 在教育孩子(学生)的问题上,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的。有责任的老师(父母)不会放过每一个细节,尤其是他们做出的出格的事情。要认真地分析他们的认识水平、做事的动机,将一些不正确的思想消灭在萌芽状态。 当然,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也不能一发现孩子做了错事就大惊小怪,并且动不动就做出道德判断,毕竟儿童的很多行为都是出于模仿,他们并不是真正了解行为本身的意义及错误的严重程度。 |
